田秋堇表示,案件中的國小教師,以班上A生午休有時無法入睡、可能影響其他學生為由,將其長期隔離至陽台午休,隔離期間甚至包括冬季。雖教師主張低年級學生每周僅有一天需午休,隔離處罰次數不多,但時間長達將近一年,仍然令人心痛。更陰午休長期遭到隔離,該生於同儕中被標籤化,他曾主動想回教室午休,竟被同學要求「陽台才是你午休的地方」。第二年3月A生家長參加學校家長日,教師在會議上公開說明,才得知孩子被教師被如此管教多時,大表震驚憤怒,才令這事件曝光。

新北市教育局與社會局接獲家長投訴後,依規定將事件交由學校進行調查。校方在調查時忽略了陽台安全性與管教方式標記性等重要爭點,導致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判定老師申訴有理,因而撤銷申誡,該名教師因此主張自己沒錯、無須接受正向管教輔導,導致學校相當困擾。

田秋堇說,依目前的法規,由學校組成調查審議,但校方不僅欠缺調查專業,教師之間天天見面,也有左右為難之困擾,即使極力公正處事,外界仍易質疑其難以做出客觀之決定。此外家長也沒有參與及發表異議的機會,甚至連何時開會都不知道,機制設計嚴重不利維護民眾對於教育界的信心,亦與教育基本法中賦予父母參與及協助實現教育之目的不符。

她表示,本案凸顯體罰事件的處理機制,缺乏外部專業力量的協助,讓學校、老師、家長、學生,都陷入冗長痛苦的拉鋸爭議,歷時三年,方以記一次申誡而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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